【標題:財產保全申請書】
尊敬的法院:
我是申請人_______(申請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為______,住址為______,特此向貴庭提出申請,請求財產保全措施,以保障我在本案中的權益。
一、案件概況:
本案涉及_____(案件的基本情況,包括案件性質、爭議內容等)。
二、財產保全的必要性:
根據本案的事實和權益爭議情況,我認為財產保全措施對于維護我的合法權益至關重要。如果未采取財產保全措施,則_______(說明對我造成的影響或損害)。
三、財產保全的請求:
針對本案,我特此申請貴庭采取以下財產保全措施:
1. 查封被申請人_______(被申請人姓名)名下的銀行存款、證券賬戶等金融資產,以確保其不會將財產轉移或變賣。
2. 查封被申請人名下的房產、車輛等動產及不動產,以防止其轉讓或變更所有權。
3. 凍結被申請人名下的實物債權、債務,以保證權利和債務的平衡。
4. 監管和保管被申請人名下的其他財產,以防止其被他人占有、損毀或轉讓。
5. 其他財產保全措施,視具體情況而定。
四、財產保全措施執行方式:
1. 執行法院應立即發出財產保全申請通知書,并通知被申請人。
2. 被申請人收到通知后,應立即暫停相關財產的處置行為,并按照法院的要求提供相關財產狀況證明資料。
3. 執行法院應派出執行人員依法對財產進行查封、凍結等措施,并制作詳細的財產保全清單。
4. 被申請人對財產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法院提出書面的申請。
五、財產保全措施執行期限與職權移交:
1. 本次財產保全措施的執行期限為______。
2. 財產保全期間,被申請人對財產保全措施的執行有異議的,應及時向法院提出,并提供相關證據。
3. 財產保全期間,執行法院應不時核對被申請人財產狀況,并根據案情變化及時調整財產保全措施。
4. 財產保全事項處理完畢后,執行法院應根據實際情況將財產保全清單和執行過程記錄移交至原審法院。
申請人鄭重聲明:本財產保全申請書及其所附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由本人負責,如有虛假陳述或誤導行為,愿意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申請人:_______(申請人簽名)
日期: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