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業(yè)買賣交易中,合同是保障買賣雙方權益的重要文件。在合同中設置履約保證金是增強合同約束力的一種常見手段。那么,買賣合同中是否有履約保證金呢?履約保證金又是如何發(fā)揮作用的?
在買賣合同中設置履約保證金,是增強合同約束力的一種有效手段。保證金作為一種經(jīng)濟擔保,能夠對合同的履行起到一定的督促和保證作用。當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時,履約保證金可以作為補償或懲罰,從而促使當事人自覺、主動地履行合同義務。
履約保證金具有擔保性質,是合同當事人的一種擔保方式。在買賣合同中,履約保證金一般由買方支付,保證履約保證金的支付具有真實性、合法性。履約保證金不是合同標的物,也不是價款,而是一種擔保方式,具有獨立性。
履約保證金在買賣合同中一般有以下幾種類型:
交易保證金:買賣合同中常見的履約保證金類型。交易保證金一般由買方支付,在買方履行合同義務后,由賣方退還。交易保證金可以保證買方認真履行合同,也可以作為違約時的補償或懲罰。
履約擔保金:賣方為保證買方按時付款而要求買方支付的保證金。履約擔保金一般由第三方金融機構監(jiān)管,在買方按時付款后,由賣方退還。
預付款保證金:買方為保證合同的履行,在合同簽訂時預先支付給賣方的一定數(shù)額資金。預付款保證金可以作為合同履行的擔保,也可以作為日后交易的抵用。
履約保證金的數(shù)額一般根據(jù)合同標的額的一定比例來確定,不同的合同類型會有不同的履約保證金比例要求。履約保證金比例一般在合同標的額的5%-20%之間,具體比例需要結合合同的具體情況和雙方協(xié)商確定。
以商品房買賣合同為例,根據(jù)《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規(guī)定,商品房預售所得款項,應存入預售款專用帳戶,用作新建商品房的工程建設,不得用于其他用途。預售人應當在商品房預售合同中明確預售款的數(shù)額、專用帳戶的賬號、監(jiān)督單位、用途、違約責任和預售款的使用計劃。預售人提取預售款的額度,不得超過商品房建設工程實際投入的成本。也就是說,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履約保證金比例,一般不超過商品房建設工程實際投入成本的5%-20%。
在買賣合同中設立履約保證金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履約保證金應以書面形式約定:買賣合同中應明確履約保證金的數(shù)額、支付方式、支付時間、違約責任等內(nèi)容,并應由雙方簽字確認。
履約保證金不得挪作他用:履約保證金應??顚S茫坏糜糜谄渌猛?。買方支付履約保證金后,應要求賣方出具收款憑證,并注明履約保證金專用。
履約保證金應單獨核算:履約保證金應單獨核算,不得與合同款項混同。買賣雙方應分別設置履約保證金專戶,并做好賬務記錄。
履約保證金應及時退還:在買賣合同履行完畢后,履約保證金應及時退還給支付方。如因一方違約導致合同解除,履約保證金可作為補償或懲罰,不予退還。
履約保證金不得超出必要限度:履約保證金的數(shù)額應合理,不得超出必要限度。履約保證金比例應結合合同標的額、交易風險等因素綜合考慮,避免設置過高或過低。
履約保證金是增強買賣合同約束力的一種有效手段,在實際交易中發(fā)揮著重要作用。在設立履約保證金時,應充分考慮合同的具體情況,合理確定履約保證金的類型、數(shù)額和支付方式等,并做好相關賬務處理,從而有效保障買賣雙方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