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程招投標領域,投標保函是保證投標公平性和誠信度的重要文件。為了維護投標的公正和透明,設定明確的投標保函受理條件要求至關重要。本文將為您提供一份詳細的范本,涵蓋投標保函受理的各項條件和規范,助力招標方建立公平、高效的投標環境。
為規范投標保函的受理流程,確保招投標活動的公平、公正和公開,特制定本要求范本。
一、總則
招標方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投標保函的適用范圍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投標保函的格式、內容、金額、有效期等。
投標人應仔細閱讀招標文件中關于投標保函的相關規定,嚴格按照要求提供投標保函。不符合要求的投標保函,招標人有權不予受理。
投標保函應由投標人委托有擔保資質的金融機構或擔保公司出具,獨立于投標文件,不計入投標文件的頁數。
二、投標保函受理條件
《投標保函》必須由具備擔保資格的金融機構或擔保公司出具:包括商業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財產保險公司等。
《投標保函》必須是原件:投標人提交的《投標保函》必須是原件,副本、傳真件、掃描件或加蓋公章的復印件恕不接受。
《投標保函》必須與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格式、內容一致:包括但不限于保函編號、投標項目名稱、投標人名稱、投保金額、擔保范圍、有效期等。
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投標保函》掃描件:投標人須在投標文件中提供《投標保函》掃描件(PDF格式),并確保掃描件清晰可辨、不缺頁,否則視為未提供。
《投標保函》的有效期須滿足招標文件要求:投標人提交的《投標保函》有效期應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有效期要求,如有特殊要求,以招標文件中規定為準。
《投標保函》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提交:投標人須在投標截止時間前提交《投標保函》,逾期提交或未提交的,招標人有權不予受理。
《投標保函》須由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投標人公章:投標人提交的《投標保函》上須有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的親筆簽字,并加蓋投標人公章。
三、投標保函管理
招標人應指定專人負責投標保函的接收、登記、保管和歸檔工作,確保投標保函的安全和保密。
招標人應在收到投標保函后,及時進行登記,包括記錄保函編號、出具機構、金額、有效期等重要信息。
招標人應在開標時當眾核對投標保函與投標文件是否一致,并留存投標保函復印件,原件在評標期間妥善保管。
招標人應在評標結束后,及時將投標保函原件退還給投標人。
如投標人中標,招標人應在簽訂合同前向投標人索要投標保函原件,并在合同簽訂后,及時將投標保函原件退還給出具機構。
如投標人未中標,招標人在退還投標保函原件時,應要求投標人提供接收回執。
招標人應建立投標保函臺賬,及時記錄和更新投標保函的接收、退還情況。
四、違約責任
投標人提供虛假或無效投標保函,或未按要求提供投標保函的,招標人有權取消其投標資格,并沒收其投標保證金。
投標人中標后,拒絕簽訂合同,或簽訂合同后不履行合同約定的,招標人有權沒收其投標保函,并要求出具機構按照投標保函的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如因投標保函問題導致招標人經濟損失的,招標人有權要求投標人和出具機構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五、附則
本要求范本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本要求范本**終解釋權歸招標人所有。
這份投標保函受理條件要求范本,從投標保函的總則、受理條件、管理和違約責任等方面進行了詳細的規定,旨在幫助招標方建立一套規范、嚴謹的投標保函受理流程,有效維護投標活動的公平性和誠信度。同時,這份范本也為投標人提供了明確的指導,幫助他們更好地了解和遵守投標保函的要求,從而提升投標成功率。